(一)避免醉驾。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饮酒后坚决不驾驶机动车,从源头上杜绝危险驾驶罪的发生。
(二)若已醉驾被查,如实坦白。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认定为坦白情节,从而获得从轻处罚。
(三)发生事故积极处理。如果醉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救助伤者,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