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3、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4、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