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抢夺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
(二)若存在坦白情节,即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也可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交代抢夺的具体过程和细节。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法院会在量刑时适当从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