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收据一共包括四部分标题、正文、署名和日期。
解析:
1、标题。写在正上方,字要大一,写法有两种:只写“收条”二字;写“今收到”三个字。
2、正文。写法有两种:如果标题写成“收条”正文写在标题下面一行。空两格。如果标题写成“今收到”三个字,正文写在标题下,顶格写。
3、署名。写在正文下靠右边一点.要是发送的人或单位很熟悉,只署上自己的姓名就行了,假如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同发送东西的个人或单位生疏,要在姓名的前面写上单位名称,以便找查找。如果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很多,收到东西的个人或单位亦应既写单位名称又写个人娃名。必要时盖章或按指印。
4、日期。写在署名的下面,独占一行,写年月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血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