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动手也是从犯。去了,就是主观上要去违法,这个没有疑问。
如果后果严重的话,说不好也能挣个拘役管制之类的。
补充回答:他有没有动手,你是不清楚的,每个人都会说自己没有动手。以公安局查的结果为准。不过要记住,有人死了,这个事件很大条,谁也别想轻易说清楚了。
前面我也说了,“后果严重”的话,从犯也会受到刑法的制裁。不管是临时去的,还是事先说好的,他去了,就是做好了当从犯的准备,不管有没有动手都是这样,如果以后因为这件事受到什么处罚,你不用为他惋惜,什么处罚都是他应得的。
明白?
另:在这种事件内,只有一种可能会使他的罪责降低,就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这个人不管是从犯还是主犯,在犯罪开始后停止犯罪并且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样会减轻处罚,很显然你的朋友不符合这个条件(不管是动手还是旁观都不符合),所以他没什么合适的理由为自己脱罪。
现在只有寄希望于打人的团伙组织比较大并且严密,你朋友平时不参与这个团伙的活动,这样还有可能脱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