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10-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聚众斗殴犯罪致死责任由谁承担“聚众斗殴罪”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行为,其表现形式为有预谋地组织众多人员实施相互攻击的暴力行为,意图报复他人或实现某些非法意图。该项罪名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在针对具体业务问题的答复中作出详细司法解释。然而,针对这一罪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未给出自身独立的司法解释。
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一、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聚众斗殴罪致死责任主体究责

“聚众斗殴罪”乃指以报复、抑或其他不正当之目的,引诱众多人员参与互相对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针对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人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应否予以支持的回复中,对该罪行作出了详尽的司法解释。

然而,相较之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并未就此罪名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是不是可以取保

若要获取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取保候审,则需符合如下几点规定与条件:

首先,被定罪人有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处罚;

其次,其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在取保候审的执行过程中无法产生社交危害性;

再者,如果被定罪人患有无可治愈的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怀孕期间的妇女,亦或是正在哺乳自己可爱宝宝的新妈妈,在取保候审中的他们同样无法对社会造成威胁;

最后,如果被定罪人的羁押期已经期满,而案子却还未得到妥善解决,因此也需要通过接纳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调查工作。《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聚众斗殴罪很严重怎么判

关于聚众斗殴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需要依据相应情节进行评估。按照通常的原则,对于组织者以及其他积极参与的成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措施。然而,如果存在如下四种特殊情形之一,那么对于组织者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1.多次实施聚众斗殴行为;2.聚众斗殴的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3.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进行聚众斗殴,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4.使用武器装备进行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罪,涉及报复、不正当目的,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此罪行有详细司法解释,明确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尚未发布相关司法解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谁负责
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因此,即使聚众斗殴造成了他人轻伤的,按照我国规定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谁负责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谁负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处罚要看具体案情。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的情况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在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因聚众斗殴而致人死亡的案件,要根据具体案情和行为动机来认定案件的罪名和性质。如果行为人是如果行为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又有故意杀害他人的动机,则构成故意杀人罪。若是对抢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聚众斗殴罪怎么量刑,聚众斗殴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 这个罪名强调: 1、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予立案追诉。 2、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应予立案追诉。 所谓“组织”,是指有目的、有计划地将分散的人员安排起来使之成为某一特定的集团或群体。具体到本罪,只有运用言语等和纠集多人去斗殴,并且负责组织的人数在3人以上,才能认定组织作用。 所谓“策划”,是指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计划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具体到本罪,策划作用是对聚众斗殴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行动时间、地点、方案等。这种部署、计划安排即使最终没有完全被实行也不影响策划者策划行为性质的成立。 所谓“指挥”,是指指使、命令、全面的调度。具体到本罪,指挥作用主要是指发号施令,命令、分配人员参加斗殴等。而且这种“指挥”也必须是全局性的,在斗殴过程中具体的参与人员临时性的分配打击对象或教唆他人采取某种打击方式等行为,一般不认定为“指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聚众斗殴致死什么罪
聚众斗殴若造成人员死亡,其性质会变得极其严重,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素。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聚众斗殴行为若导致人员死亡,应按照故意杀人罪进行严厉追究刑事责任。聚众斗殴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很大,但致人死亡的行为已经超越了聚众斗殴的一般性危害程度,应当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进行严厉追究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2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聚众斗殴几个人才算聚众斗殴
聚众斗殴的涉案人数界定:在刑事法律中,“聚众”指参与者数量较多,一般超过三人即构成聚众斗殴罪。这不要求双方人数都超三,只需一方达到即可。此外,不要求所有参与者均由首要分子召集,只要参与人数超三人,包括首要分子在内,即可认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聚众斗殴罪?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最显而易见的区别在于侵犯客体的不同。
刑事审判实践中,对一些群殴或互殴案件的定性,经常令到法官在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之间举棋不定,其原因在于这类案件的各个构成要件正处于两罪的交叉,致使法律适用的困难。
查阅目前大量的注释类刑法书籍,没有发现关于区分两罪界限的便于操作的解释。比如,我们试图从主观方面去寻找些端倪: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一般是为了争霸一方抢占地盘,或者为了报复他人,或者为了寻求等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犯罪动机。”还有观点认为“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等等,都是把犯罪动机当作主观方面来表述。
这些看法实质是执法者对行为人的心理评价,强调的是行为人在斗殴过程中对道德义务的认知。事实上,当我们结合具体案件去观察在斗殴目的支配之下的行为人,很难判断其斗殴当时的动机有多少成份是“伤害”,又有多少成份是“藐视国家法纪”。
一般来说,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最显而易见的区别在于侵犯客体的不同,即,普通的斗殴行为,仅仅是侵犯一个或数个被害人个体的身体健康权和生命权,以故意伤害归罪而聚众前提下的斗殴行为,不仅侵犯被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其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还分别或共同侵犯了社会的公共秩序,因而刑法以聚众斗殴罪特殊规范。但是这种特殊的规范又不是贯以始终的,刑法第292条
第二款规定,聚众斗殴罪在斗殴结果是轻伤或没有伤害结果时,比较故意伤害罪属于重罪,而当聚众斗殴结果致重伤和死亡时,又转化为故意伤害罪的第234条和第232条处罚。这种转化关系说明两罪并没有天然的界限,只是立法者的侧重不同:轻伤结果以下侧重保护公共秩序,重伤死亡结果时侧重保护人身权利。
可见,聚众斗殴罪保护的是双重客体,故意伤害罪保护的是单一客体。不过要想借此作为司法审判中划界的圭臬,却无济于事的,因为通常的斗殴行为都必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侵犯,某一具体的斗殴行为侵犯的究竟是单一客体还是双重客体,确实存在难以廓清的模糊地带。
笔者尝试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界限两罪,似有所帮助。
一、比较两罪的主观方面。
聚众斗殴罪中,斗殴双方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均存在非法侵害目的,也就是说,聚众斗殴罪要求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均有过错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作为必要条件。此点,已经有学者注意到了:“斗殴行为中如果一方是非法侵害,一方为合法反击,只能认定为一般的共同违法或犯罪行为,而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罪。”在实践中,可以根据斗殴双方是否蓄意报复、有无事先的斗殴准备和意思表示等来考察行为人双方是否具有非法侵害故意。
故意伤害罪通常是仅有一方行为人具有非法侵害的目的,但也不排除双方均具有非法侵害目的的情形,这种时候,就需要从犯罪的客观方面进一步甄别了。
二、比较两罪的客观方面。
我们可以把聚众斗殴分解为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其中聚众行为是斗殴行为的预备行为,斗殴行为是本罪的实行行为,这两个行为中至少有一个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要么聚众行为的规模大,参与人数多直接侵害社会公共秩序要么斗殴行为的地点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斗殴持续时间长等也直接侵害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基本上是以单方的人身攻击行为为主,但是在某些群殴和互殴的情况下,也有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只是其规模小、程度弱,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害不明显。
两罪最易混淆的原因也在于此:并非具备了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就当然定聚众斗殴罪,关键要分别考察两种行为的危害程度。当行为人的聚众行为和斗殴行为的情节足够严重,符合刑法292条
第一款所列举之要件,才足以从故意伤害罪升级到聚众斗殴罪。此点,其实正是聚众斗殴罪的立法原意所在。
因此,通过上述两步分析方法,当且仅当斗殴双方的主观和客观方面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方面,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
总之,根于成文法的规范基础,此罪和彼罪的界限出现模糊,实属正常。我们既要努力清晰界限,使刑罚的应用更加符合立法者原意,又要结合案件实际,在法律适用上保持适当的灵活。在采用上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后仍然不能界限时,按故意伤害罪从一轻罪处罚是完全可以的。我们不可否认罪与罪之间确有无法明晰的区间,正如在刑事诉讼法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客观事实的难以发现一样。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42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聚众斗殴罪致死谁负责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