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销售劣药危害极大,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明确危害和后果界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包括造成轻伤、重伤、轻度或中度残疾等,“后果特别严重”涵盖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等。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加强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药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检查频率和深度,从源头把控药品质量。
-提高违法成本,进一步加重对生产、销售劣药行为的惩处,起到更强的震慑作用。
-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劣药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