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要明确当前处于审查逮捕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因为不同阶段传唤情况有差异。
(二)关注法定期限:在审查逮捕时注意7日的决定期限,审查起诉时留意3日告知委托辩护人期限以及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的审查期限,在这些时间段内做好可能被传唤的准备。
(三)配合调查:若被传唤,应积极配合检察院,如实提供证据、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