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合同约定了履行顺序时,先履行方未履行,后履行方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对方履行请求。这保障了后履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在对方未履约时仍需履行自身义务。
(2)若双方无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体现了合同履行的对等性原则。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未履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这是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情况的合理处理。
(4)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以保护自身权益。
(5)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合同履行情况复杂,不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遇合同纠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