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缓罪犯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两年缓期执行期间杜绝故意犯罪,保持良好表现,争取在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积极争取重大立功表现,例如在生产科研中有重大发明创造、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等,以便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三)若不慎在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罪,应尽量避免情节恶劣的情况发生,避免被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