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只是参与聚众斗殴未致人重伤、死亡,通常不承担聚众斗殴罪刑事责任;若作为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致人重伤、死亡,则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二)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才负刑事责任。
(三)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会封存。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