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比如要待在指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没有执行机关批准,既不能离开,也不能随意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二)要保证在被传讯时及时到案,不能干扰证人作证,更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并且要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给执行机关保存。
(三)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可能会被逮捕;若需要逮捕,可能会被先行拘留。所以一定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