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犯罪嫌疑人可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返还财物,争取其谅解,出具谅解书,这在量刑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有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立功线索,争取立功认定。
(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