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年满16周岁的人实施诈骗且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诈骗,若未出现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况,一般不追究其诈骗罪刑事责任;若出现上述严重情形,则要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三)对于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时应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