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积极协商还款计划,按法院判决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后续强制执行措施。
(二)若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及时保留好相关清偿证据,以便向另一方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三)若确实暂时无能力偿还债务,可主动与债权人沟通,尝试达成还款协议,如分期还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