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定分居期间男方借钱养孩子还房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首先看有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情况,若有则属于共同债务。
(二)若没有上述情况,需确认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养孩子费用和房贷一般属于此类,若无特殊情况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若夫妻间有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那么这笔债务可能不算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