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
若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宽大处理。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取得谅解,这些行为能在量刑时起到积极作用。
(二)对于司法机关
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情节,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同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