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9万进行非法活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事实,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后归还,可收集归还公款时的相关证据,证明还款的及时性和主动性,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三)寻找是否存在立功机会,比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若查证属实,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