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欺诈胁迫事实的材料,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配债务。
(二)对于离婚协议中遗漏的债务或离婚后新产生的债务,同样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起诉。准备好债务相关的凭证,像借条、合同等,作为证据支持自己重新分配债务的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虽未直接提及欺诈胁迫及遗漏债务,但法理上可类推适用关于再次分割财产的规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