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水利工程质保金的扣留与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扣留常见有逐次和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两种方式,比例不超3%;缺陷责任期届满施工单位申请返还,建设单位应按时间核实并返还,逾期担责,有争议按约定解决。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水利工程质保金的扣留与支付规则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和维护双方权益。扣留方式多样,逐次扣留能随工程进度逐步积累质保金,一次性扣留则在结算时统一处理。扣留比例限制在3%以内,可避免过度占用施工单位资金。支付环节,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施工单位申请,建设单位有核实和返还的义务及时间要求,逾期支付违约需担责,这促使建设单位及时处理返还事宜。若对质量缺陷有争议按合同约定解决,确保争议解决有章可循。若大家在水利工程质保金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