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老婆起诉离婚自己坚决不同意时,应积极应诉,向法院表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并列举证据;若老婆以法定事由起诉需针对性反驳;若老婆首次起诉证据不足,法院一般不判离;但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大概率判离。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条件。所以在老婆起诉离婚而自己不同意时,积极应诉很关键。在庭审中,需向法院阐述夫妻感情良好的事实和证据,以此证明感情未破裂。当老婆以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离婚事由起诉,就要拿出证据反驳,因为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关键。若老婆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基于谨慎原则,通常在首次起诉时不会判决离婚。然而,若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且老婆再次起诉,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夫妻感情难以修复,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如果在离婚诉讼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