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捕人员申请取保候审,可先判断是否符合以下情形: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办结,需要取保候审。
(二)准备申请材料时,要着重体现犯罪情节较轻、嫌疑人有积极退赃等悔罪表现,以增加获批可能性。
(三)提交申请后等待司法机关审批,司法机关会综合犯罪性质、情节、嫌疑人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