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尽快为嫌疑人委托专业律师。专业律师可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状况,给予法律帮助与心理支持,还能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罪名及案件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
(二)与律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和动态,为律师提供对嫌疑人可能有利的证据或线索。
(三)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信息,同时不能干扰司法程序正常进行。
(四)准备嫌疑人在看守所所需生活物品。保障嫌疑人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