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抢夺公私财物3000元且属于累犯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希望从轻量刑,要积极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二)主动坦白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争取获得从轻处理。
(三)如果抢夺过程中有造成被害人受伤,要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争取被害人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同时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