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借款用途是判断债务性质的关键。若用于结婚筹备、婚礼举办、婚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还款;若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且另一方未共享利益,为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二)当对债务性质产生争议时,要积极收集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