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债务性质是关键,若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二)若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可与债权人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等利于自身的协议。
(三)离婚时可对债务承担进行约定,不过该约定只在夫妻内部有效,无法对抗善意债权人。
(四)面临债权人起诉时,要积极应诉,努力举证该债务并非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