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按法定民主议定程序分配土地补偿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可请求相应份额,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属有明确规定,村民若认为分配决议侵害权益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有权以法定民主议定程序,对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在本组织内进行分配。只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请求支付相应份额。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安置情况支付给不同主体。若村民觉得分配决议损害自己权益,可先尝试协商解决,也能申请调解,还可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土地补偿费分配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