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伤待遇一裁终局的赔偿标准可参考下述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年限(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确定。
3、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近亲属可据实要求,各地法院掌握标准不一,石家庄交通事故死亡的一般不超过2-5万。
4、交通费:未经医院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经医院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和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受害人方往往提供不全,但法院会酌情确定)
5、住宿费:未经抢救的,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经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才能赔偿。
6、误工费=误工期限×误工收入(一般超过60周岁没有误工费,如果确实上班有收入的可以),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地公布的统计数据或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指未经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
经抢救的,还包括受害人本人的误工损失。
7、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地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
被抚养人为数人的,赔偿生活费不得超过受害人收入。
8、财产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