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存银行转账记录是有效的证明方式,父母直接转账的记录能清晰呈现资金流向和金额,能直观体现出资情况。
(二)保留付款票据,若票据上付款人信息为父母,这是证明父母出资的有力证据。
(三)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通过赠与或借款协议明确购房款项来源,公证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四)可以收集证人证言,虽证明力相对弱些,但知晓出资情况的亲戚、朋友的证言也有一定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转账记录、票据、协议、证人证言等都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