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有房屋拆迁费用分配
1.产权人独自拥有房屋,拆迁费归产权人。
2.多人共有房屋,有分配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共有人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对房屋贡献等因素判决。
(二)公房拆迁费用分配
承租人与同住人先协商分配。协商不一致时,承租人和有居住权的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同住人需满足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