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判断是否为婚前财产时,要留存好财产购买时间的相关凭证,如购买合同、付款记录等,以证明取得时间在结婚登记前。
(二)对于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要妥善保管赔偿协议、补偿款发放记录等文件,明确实际获得的数额。
(三)若涉及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要确保遗嘱或合同合法有效,明确财产范围和价值。
(四)证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时,保留购买凭证,同时收集能证明仅供一方使用的证据,如使用习惯的照片、视频等。
(五)当遇到财产归属争议时,先尝试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