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能对子女相关事项进行约定,但要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损害子女权益、免除法定义务或涉及限制人身权利的约定可能无效。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事项进行约定。比如一方承担更多抚养义务,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或者明确探视时间和方式等。然而,这些约定不能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不能损害子女合法权益,也不能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像限制一方基本探视权、免除支付合理抚养费义务的约定,很可能被认定无效。并且,涉及人身关系的约定,如强制孩子成年后从事特定职业,由于人身权利不能通过约定限制,同样无效。如果在婚姻中遇到关于子女事项约定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约定合法有效,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