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仔细核对双方对合同主要条款是否达成一致,要约和承诺内容是否匹配。
(二)审查合同订立过程,看是否经过了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是否内容具体确定,是否表明受承诺约束,承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三)区分合同类型,对于要式合同,检查是否满足特定形式要求;对于实践合同,确认是否已交付标的物。
(四)若双方未签字盖章,查看一方是否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