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答辩期提交答辩状,向法院说明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讲清自己的看法。
(二)收集利于自己的证据,像车辆维修发票、定损报告、事故现场照片等,以此证明实际的车辆损失金额,反驳原告过高的诉求。
(三)在庭审质证环节,仔细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明损失金额的证据,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以及和案件关联性方面的不足。若对原告的鉴定意见有疑问,可申请重新鉴定。
(四)主动和原告沟通协商,尝试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功,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确定合理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