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量刑起点。依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明确量刑起点。
(二)计算基准刑。根据犯罪数额、次数、后果等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在量刑起点基础上增加刑罚量得出基准刑。
(三)考量认罪认罚情节。一般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减轻处罚,综合犯罪性质、罪行轻重、认罪阶段、主动性、稳定性等确定从宽幅度,侦查阶段从宽幅度通常大于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大于审判阶段。
(四)结合其他情节调整。考虑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谅解等情节对最终量刑进行调整。
(五)法官裁量。由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按照相关量刑指导意见规范裁量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