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当庭判离后长时间未收到判决书,首先要明确法院虽未明确限定收到判决书时间,但需在审限内完成送达。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法院应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审结并送达;适用普通程序的,需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并送达,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二)若超出合理时间仍未收到判决书,可以主动联系案件承办法官,询问判决书的制作和送达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