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认定问题分析
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认定对处罚的成立至关重要, 在有些情 况下, 当事人情况复杂较难认定。 本文论证了认定当事人的一般原则, 并就个体工商户、单位内部机构、个人合伙、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 撤销后实施处罚时当事人的认定作了探讨。
卫生行政处罚是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而正确认定卫 生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法律意义重大,它关系到卫生行政处罚的合法 性。在很多执法实践中,违法行为人比较复杂,为正确认定行政处罚 的当事人带来困难, 本文试着就卫生行政处罚中当事人的认定问题谈 谈自己的看法。
卫生行政处罚当事人是指因实施了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 的行为而被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可见,行政处罚当 事人共有三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办案实践中,认定当事 人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1) 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 为, 当事人的行为侵害了行政法调整的生产与生活的社会关系与社会 秩序, 实践中这方面比较容易认定, 一方面是看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即其行为对卫生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或卫生行政法律确立的秩 序造成了损害; 另一方面就是其行为的违法性, 即违反了卫生行政法 律、法规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