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时,子女应遵守法律和道德,不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自己的继承权。
(二)被继承人若想通过遗嘱继承分配遗产,需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订立遗嘱,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