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方面
申请破产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出申请,如企业财务报表、债务清单等。法院指定管理人后,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如实提供企业资产和债务信息。在债权人会议上,认真核查债权,维护自身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自然人方面
若在试点地区,可关注当地个人破产政策,按规定流程申请。非试点地区,若暂时无力偿还债务,主动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分期偿还;若有能力偿还却不还,要认识到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后果,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