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宣告失踪: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债权人可前往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之后财产代管人会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支付债务。
(二)直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能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会运用公告送达等程序审理案件,经缺席判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其配偶主张债权,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及时行权:债权人要及时行使权利,防止因诉讼时效经过而失去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