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加名字,将他人登记为共同权利人,这种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部分产权的转让。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原权利人加名的操作意味着把部分权益让渡给新加入者,新加入者会成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的主体。
(2)不过,宅基地具有特殊性,其所有权归集体,村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加名需要符合相关规定,例如加名者必须为本村集体成员。
(3)加名行为只有在满足条件且经过法定程序登记后才合法有效。若未经法定程序,即便加了名字,也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提醒:
进行宅基地加名操作前,务必确认加名者是否符合条件,且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以免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