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两种。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折价款,承包人以此优先受偿工程款。这种方式相对灵活,能通过双方沟通达成解决方案。
(2)申请人民法院将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按法定程序进行拍卖,承包人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此方式借助司法力量,保障承包人权益。
(3)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最长不超十八个月,从发包人应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4)优先受偿权范围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确定,不包括逾期支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提醒:
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要留意期限,避免逾期丧失权利。不同工程情况受偿范围和行使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