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二审实现离婚,要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应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新证据,比如新的分居证明、对方新的严重过错行为证据等,增加二审改判离婚的可能性。
(二)二审法院审理期限通常是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在此期间要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三)若二审因无新情况、新理由维持原判,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再次起诉前收集更多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双方矛盾激化的记录等。
(四)再次起诉离婚适用一审程序,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