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判断对方是否隐瞒重大精神疾病,可查看是否有专业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认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符合法律规定的重大精神疾病。
(二)了解患病方在婚前是否知晓自身病情却未告知另一方。
(三)若自身婚前并不知情对方有重大精神疾病,而对方也未主动告知,可认定为隐瞒。
若发现被隐瞒,被隐瞒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