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你是起诉方,在提起遗产官司时,要尽量了解所有法定继承人情况,及时告知法院相关信息,让法院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二)若你是被通知参加诉讼的继承人,若想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正常参加即可;若不想参加但又不想放弃实体权利,法院仍会将你列为共同原告。
(三)若有继承人想不参与诉讼,需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这样就不再是诉讼的必要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