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借款性质。查看借款用途,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借款,一般不是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符合上述条件的除外。
(二)针对不同性质债务处理。若是共同债务,债权人先和夫妻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若是个人债务,仅要求借款方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