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伤鉴定并不一定非要取钢板,通常在伤情相对稳定时就能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当体内钢板不影响劳动能力鉴定时,不必取出钢板即可开展鉴定工作,例如钢板固定状况良好,对肢体功能无显著影响,经医疗机构认定不影响鉴定的情况。
(2)若钢板对鉴定结果存在影响,像限制关节活动度等,可能需要在取出钢板且病情进一步稳定之后再进行鉴定。这是因为鉴定的目的是准确评估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与身体功能状况,若钢板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就需要先将其取出。
(3)具体是否要取钢板做鉴定,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以及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提醒:
工伤鉴定时是否取钢板需遵循专业机构意见,不同工伤情况对应鉴定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