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医时要保存好各类费用凭证,如挂号票据、检查报告及收费单、治疗记录及费用清单、购药发票等,以证明费用支出。
(二)使用药品时,尽量选择医保用药范围内的药品,避免不必要的费用纠纷。
(三)对于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如果能通过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索赔;若暂无法确定,待实际发生后再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医疗费就包含上述提到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