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土地性质不同继承规则有差异,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可继承并获得使用权,一般房屋可平均分配;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整户消亡村集体收回,不发生继承;林地及“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子女可协商平均分配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地上房屋是个人合法财产,子女能够继承,进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通常房屋在子女间可平均分配。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等,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的,只要户内还有人,其他家庭成员就可继续承包,若整户消亡,村集体便会收回,不涉及继承与子女分配问题。而林地及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子女可就相关权益协商进行平均分配。如果大家在土地继承方面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