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范围,除了提到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外,还可能有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准确计算各赔偿项目金额,医疗费严格按因医疗事故治疗产生的费用凭据支付,排除原发病费用;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误工减少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三)确定轻微责任比例,通常在10%-20%,可参考鉴定报告确定具体比例。
(四)计算赔付金额,将各项赔偿项目总额乘以轻微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